3月6日,甘肃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,庆阳市将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。凡夫妇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可贷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,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可贷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。养育多子女的缴存职工,在庆阳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0万元,不超过80万元。养育多子女的缴存职工,在庆阳市无自有住房、租赁商品住房的,年提取额度上浮6000元,月提取额度上浮500元。缴存职工在庆阳市购买已具备预售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,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。
此次政策的调整,将有助于庆阳市的购房者更好地利用公积金进行购房,特别是对于养育多子女的家庭,政策的优惠力度更大。这也体现了政府对于改善民生,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决心和行动。同时,这也是庆阳市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,根据市场变化和市民需求,灵活调整政策,以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举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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